车上拴个“电子狗”,既能辨别方向,还能防测速防拍照,随心所欲躲避电子监控。不过,今后,司机们最好别再打这个“如意算盘”,一项针对车载“电子狗”的专项检查昨起在郑州全面展开。
商家保证
“装了‘电子狗’,有罚单我交纳”
昨日上午10时许,交警四大队抽调多组警力,在航海路与中州大道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车载“电子狗”设施抽查。不一会儿,一辆红色捷达轿车进入交警视线。车主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下车后,一脸不自在。
现场值勤的交警检查发现,该男子车上就装了一个车载“电子狗”。男子边接受处罚边小声嘀咕:“他保证不会出问题的,没想到还是露馅了。”
男子指的“他”,是卖“电子狗”的商家。两个月前,经朋友介绍,该男子在河南科技市场买了一套“电子狗”设备,“花了900多元钱,商家保证质量绝对信得过,安上去后啥测速仪电子眼都不怕的”。
“没想到它还没发挥啥作用,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男子悻悻说道。不过他一转身,半给自己开玩笑说:“商家承诺要是接到罚单,他负责交纳的,看这次被查了他负不负责。”
记者昨日走访发现,河南科技市场、北环汽配城等地确实有不少商家在兜售“电子狗”。一商家称,销售得还不错,便宜的500多元钱,设备复杂些的要几千元,“一旦装上‘电子狗’,开车就能跟遛狗一样随心所欲。”
交警
发现车载“电子狗”,可罚款200元
如此受司机青睐,“电子狗”到底是个啥玩意?
交警四大队民警给下了个专业定义,“反雷达测速报警器”。“这是一种类似‘无线电台’的电波仪,能远距离感应测速仪、电子监控等设备发射的电波,甚至还能干扰监控电波。”民警称,一旦感应,“电子狗”会给司机发出灯光或者声音提示,使司机在快开到电子眼跟前时及时减速或停车。
这种“电子狗”对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正常执法有干扰影响,从而为车主躲避处罚提供可行空间。不过,目前来说,我国法律没有对“电子狗”使用进行禁止,但同时没有允许,属于“法无明文规定”。
“但地方法规有规定。”交警介绍,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0条第六款及第56条第八款的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施正常使用的装置或者材料,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这意味着,在河南境内道路上,使用车载“电子狗”设备,属于违法行为。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驾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任何企图躲避处罚的行为,都是徒劳。
争议
保证不干扰
只用“电子狗”认路也不成?
不过,采访中,不少司机表示,“电子狗”其实就是个向导仪,对于对路况不熟的司机来说,未尝不是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