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引人注意的是其中放宽了一些对机动车改装方面的限制,包括更换发动机和车身车架在内的改装都明文规定可以在改装后再行登记。既然新规定已经放出了肯定的信号,汽车改装界自然也不会平静又将风生水起了。
政策解读
解读一:合法改装内容放宽
新规第十条明确规定,改装内容可涉及“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有十几年改装经验的改装爱好者陈茁表示,过去是不允许更换发动机或车身、车架的,现在得到规定许可了。热爱改装的林先生也认为,新规定无形中推动了汽车改装的发展。
解读二:手续明显简化
旧规手续一,改装前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改装。
手续二,改装完成后还需去车管所重新登记相关改动信息。改装造成车体外观有变化的,还需要重新拍照、打印新行驶证。
新规10月1日后车主如需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可于变更后十日内直接向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车管所须在受理当日为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解读三:改装需提交安全证明
虽然内容放宽、手续简化,但对改装车的规范仍有严格要求,新规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特别对于改装车辆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解读四:监管不放松
不过改装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改装监管的放松,比如对乱改车身颜色和图案新规定仍有严格限制。尽管改变车身颜色可以在改装后10天内再去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但同时新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同时强调,“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再次明确了合法改装应该在安全的大前提下进行。
专家解读
车管所车辆审验张学福副所长
在新交法中,对车身颜色、车架、发动机有改动的话,必须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关于可自行变更的部分,第十七条中表述有三种: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是货运机动车辆加装轮胎架、水箱、防风罩等。三是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现在车辆改装市场热炒的改装氙气大灯,实际上国家对灯光的亮度是有要求的,在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中,新车两个前大灯的是不低于18000堪德拉,四个前大灯的是不低于15000堪德拉,在用车辆两个前大灯的是不低于15000堪德拉,四个大灯的是不低于12000堪德拉。灯光不亮或过亮在审验车辆中都是不允许的。关于常见的加装尾舵、天窗,他说,加尾舵实际上是一个装饰品,并起不到节油的效果,但可以防止车尾扬起尘土,加装天窗是改变车身结构,严格来说也是不允许的。至于一些车辆车身上自行粘贴的图案、标识等,在审车时是不允许有的。
相关报道:
汽车改装 放宽=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