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建议建立专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
空气质量下降,汽车尾气是最大“杀手”。记者上街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多数市民普遍了解“黑尾巴”有害,但这团“黑气”到底会对我们产生怎样的危害,知道的市民却寥寥无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马路“黑尾巴”肆虐,所排放出来的气体对人体危害很大,与之相伴相随的市民近似于天天在“吸毒”。为此,义乌市环保局建议建立专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
[危害]
数据:我市机动车排放的有害气体氮氧化物占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56.4%
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碳烟颗粒物,这些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如碳氢化合物中含有苯等多环芳烃类成分的强致癌物质;氮氧化物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长久的危害,严重时可导致眼、鼻、肺疾病甚至癌症;碳烟颗粒物除产生不良的视觉污染外,其中细小的微粒能够进入呼吸道并沉积在肺细胞内,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引发肺癌。机动车所排放的尾气就处在地面活动人群的呼吸带,直接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据了解,我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56.4%,在建成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机动车排放分担率分别达到64.85%、89.72%及95.6%。碳氢化合物已成为我市空气污染中的“头号危害分子”。
[对策]
数据:现有的汽车尾气监测仪器每天只能监测150辆,一年监测23000辆左右
面对日益增多的机动车数量,尾气污染已经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于是一系列缓解污染的措施也就应运而生。前不久“禁货”方案的实施,不仅解决了高峰期交通拥堵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黑尾巴”污染。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和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在2006年出台了《义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多管齐下地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然而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负责人认为,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措施中,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监管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用车排气污染监测,及时发现查处尾气超标车辆,促使车主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尽可能维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从而减少尾气排放。
目前,我市尽管用车排气污染监测已开展,但由于人员少、仪器落后、借用场地范围小等制约因素,这项工作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现有的汽车尾气监测仪器每天只能监测150辆,一年监测23000辆左右(一部分是复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在用车排气污染全面监测的要求,建立专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十分必要。
监测站的负责人还解释说,现在我市监测点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查,都是让机动车停下来之后进行怠速状态下的尾气检测,不能准确反映车子在路上跑所产生的尾气情况。一旦我们建立专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在检测方法上会推出符合国家规范的新的检测线,这个检测线全程跟踪检测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过程,所检测出来的尾气将是比较真实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