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质监局、建委、交通局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合肥市2004年首批安装的车用CNG钢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检验有效期已满,为保证CNG钢瓶的安全使用,要求车用CNG钢瓶检验单位立即对钢瓶进行检验检测。
据悉,自合肥市推广使用天然气以来,合肥市现有汽车使用的CNG天然气钢瓶约有7000只。公交车用及其它车辆车用钢瓶使用期限为10年,使用期限内共需检测3次,分别为第3年、第6年、第8年。出租车用钢瓶使用期限为5年,在使用期限内共需检测3次,分别是第2年、第3年、第4年。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