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3·15”质量通报会公布说,近期该局在乌鲁木齐市机电市场抽查了8个批次的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和33个批次的机动车制动液(刹车油),其中防冻液合格率为零,刹车油的合格率仅为18%。
不合格防冻液主要问题是冰点与沸点均不符合标准、防腐蚀试验项目不合格。其中,哈尔滨市双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市征南防冻液研究院、湖北·东风汽车(湖北十堰市开发区31号)、湖北襄樊东尼化工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北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孚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金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冻液的冰点、沸点都小于产品标注,合格防冻液的沸点通常在105℃以上;腐蚀试验严重超标,使用此类产品不但不能起到防腐蚀作用,反而会加速汽车冷却系统的腐蚀。
不合格刹车油的问题主要是刹车油的平衡回流沸点和-40℃运动黏度不合格。前者会造成汽车制动系统产生气阻,从而导致制动不良或失灵甚至失效,后者则会影响机动车在低温情况下的制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