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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IT行业的人都知道,世界上最早的个人计算机是牛郎星8800,而不是IBM公司制造的。根据前面我们所了解的市场领先法则,牛郎星8800应该是当今计算机领域的第一品牌。但是很不幸,牛郎星8800早已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不仅仅如此,世界上第一台电视机、第一台洗衣机以及第一台VCD也都没有在市场竞争中存活了下来。
很多时候企业在花费了大量的金钱研发出一样新的产品,经营者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为这一新产品抢先申请注册一个专利,以此来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这并没有什么错。
但我们也要清晰地了解到,企业并不是以拥有多少的专利而存在的,申请注册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市场营销,只有将这一新产品最大化地销售出去,并将此变成企业的利润才能给投资者回报。因此,我们要做一样事情就是尽快地将这一新产品推向市场,抢占有利的地位。
这种简单的市场营销原理相信大家都知道,而且很多的企业也是这样做的,但实际效果又是怎么样的呢?有大量的案例告诉我们,仅仅是将产品推向市场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你的产品并没有真正地进入消费者的心智。
我们一定要知道,你的新产品如能抢先进入潜在客户心智要胜过于抢先进入市场,也就是说抢先深入人们的头脑要比抢先进入市场更为重要。
如何使你的产品是第一个进入人们心中,便是市场营销的一切。
市场竞争不是产品之争,而是抢占消费者大脑之间的竞争。
在这条法则里,所强调的“第一”是指第一个抢先进入潜在消费者的头脑,也即是深入人心。而不是你第一个悄悄地将产品制造出来,也不是第一个悄无声息地将产品推向市场,如果你是这样做的,其带来的结果一般不会太满意。 记住,抢先深入人心胜过抢先进入市场。
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饮料发展史上,“旭日升”是不可或缺的一页。
河北旭日集团的前身为冀州市供销社,20世纪90年代初期,供销社独辟蹊径,在中国的传统饮料“茶”上做文章,率先推出“冰茶”概念。旭日升集团投入3000万元用于冰茶的生产和上市,并很快获得了数千万元的市场回报。
旭日升的成功是因为它选择了一个百姓熟悉而市场或缺的切入点,并且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冰茶”概念。旭日集团确定“冰茶”为旭日集团商品特有名称,并将其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将自己创造出来的概念以商标形式以求形成壁垒。
旭日升的巨大成功引来众多竞争对手的跟风。在康师傅、统一、可口可乐“岚风”、娃哈哈等一群“冰红茶”、“冰绿茶”的围追堵截中,“冰茶”的独家生意很快就被对手模仿,旭日升创造出来的概念日渐释稀、弱化。
旭日集团在一开始的时候只想将“冰茶”这个概念进行商标注册从而形成“独家垄断”,他们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与其它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打官司,并没有想到如在将“旭日升冰茶”=“第一品牌”这一概念深深植消费者的心中.
2001年,旭日升的市场份额迅速从最初的70%跌至30%,最终从市场上消失了。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企业仅是希望通过专利或同类的方式谋求得到市场保护,往往都是不太成功了,所有的专利都会有一定的期限,而任何一样新产品只要错过的最好的销售时机,必然会出现更多的同类产品来替代它,所以说,新产品的上市场,在谋求其它保护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以“第一”的身分进入潜在消费者的心智。
所以说,如一个新产品不能第一个深入人心,就不是真正的“第一”。
我们只要用心去看看,不难发现社会上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有前景”的产品在市场营销中失败,这就是由于没有遵循这条法则。
不能否认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有很多很好的创新理念,但非常可惜的是没有好好地将这些创新理念及新产品的卖点植入消费者的头脑,从而最终导致整个产品市场营销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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