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向媒体公布2006年在我省销售的机动车制动液质量抽样不合格“黑名单”,天津、哈尔滨、珠海等地生产的21种机动车制动液因存在各种质量问题“榜上留名”。
据了解,2006年四季度,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机动车制动液质量进行专项监测,经过抽检,贵州省清镇油脂化工厂生产的安达牌等9种品牌的机动车制动液质量较好。而由天津大众新世纪汽车用品厂生产的世纪联众、哈尔滨市新联邦汽车液品厂生产的盖驰、珠海盖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盖达、贵阳市三佳油脂化工厂生产的顺达、天津中驰石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驰、福建省南安市达克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闽东等21种机动车制动液因刹车油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不符合标准等各种质量原因,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