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一车主给汽车水箱加了防冻液,不想汽车水箱仍然被冻裂,于是车主投诉到成武县工商局天宫工商所,经调解,销售商赔偿车主1100元损失费。
1月3日,成武县工商局天宫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购买的汽车防冻液系不合格商品,使用后汽车水箱仍然被冻裂。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一方面组织人员在辖区进行检查,一方面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和销售商陈某取得联系。
经询问销售商陈某得知,该防冻液是以每桶14元的价格购进的,再以每桶16-17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目前共销售了170余桶,并没有发现类似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进行调解,销售商和车主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某经济损失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