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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交这里 可享受达5%的优惠
2007年1月11日 10:54  来源:长江商报  

    日前,为鼓励车主自觉缴纳养路费,武汉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推出优惠措施。据武汉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工作人员介绍,优惠措施是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的,将持续至本月15日。在这段时间内,车主一次性缴纳半年(含半年)以上养路费的,可享受5%的优惠。

  在2006年底已经缴纳2007年半年以上(含半年)养路费的,也可以享受同样标准的优惠。具体差额车主可以申报退还,也可以直接抵扣,用作日后的养路费。

  此外,在2006年底已经缴纳2007年养路费但不足半年的,只要在本月26日前补足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规费,仍可享受上述优惠。

  2006年底已经缴纳2007年半年以上(含半年)养路费的车主,如果要申请退还优惠差额,需在本月26日至3月26日期间,持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缴费点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后可办理退费。如果在此期间不主动申请退费,有关部门将通过抵扣的方式,直接落实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为方便车主缴费,武汉市各养路费征稽机构已在办事大厅内设置优惠缴费窗口。每日中午和双休日不休息。

 
 [关键词]:汽车养护 汽车用品 汽车  发表评论    【推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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