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历来主张“汽车产业新闻社会化”,即通过社会新闻的平民视角看待汽车产业界新闻,可以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生活、尤其是反映汽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应当讲大凡在百姓中(包括读者、观众、网友)享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包括汽车专业媒体),都在这方面有所建树。
前几天在街上买了份京城享有一定知名度的都市娱乐小报!看到一条跟汽车沾边的社会新闻,大意是讲:一个住在天通苑的福莱尔车主被抢砸过、为此还交钱保“平安”,后来花了6000元在福莱尔左右驾驶门的车窗上贴上具有防弹功能的安全膜,但一周后驾座车窗被砸烂、放在副驾座上的手包不见了!于是乎“维权”……
也许是在《北京晚报》干过“百姓热线”报道的缘故,我对社会新闻的“浏览”格外认真——正是这份报上配发了一张新闻图片引起了我的职业敏感反应:文章中说是副驾座车窗被砸烂、丢失放在副座的手包,但配片显示的却是正驾座被砸烂的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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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通苑的安先生为了防止车内物品被盗,几天前给车窗贴上了六千元的防弹安全膜,本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了,没想到,前天夜里,有人竟用一块砖头就将防弹安全膜玻璃砸烂,车内的手包也被盗了。[全文]
倒不是我小题大作,我由此又研读了此篇涉及汽车贴膜“不防砸”的社会新闻,发现其中似乎有些个不合常理、甚至是漏洞百出的说法:
一是该车是售价3万元的经济型轿车,为什么却花比一般安全膜高出近5倍的6000元贴高档安全膜?而且全车只贴了正、副驾座车窗、前后风挡、两侧后车窗却都没有贴安全膜?
二是天通苑是北京出了名的治安重点治理地区、住在那儿的“车主”为什么会如此“大意”在副驾驶座上放了手包而且其中并没有银两或重要证件?
三是“车主”并没有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按理说平头百姓有了6000元的物质财产损失马上得报案,并且由此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据保全,但“车主”不知为什么直接叫了媒体记者、而且没在第一现场接受采访?
四是“车主”称此前“曾被砸过、还曾遭到抢劫、后来交钱保平安”!不知媒体记者是否到公安部门核实过没有?如果没有(报过案),那么这种报道的真实性就值得“商榷”,是否这种报道有误导读者(网友)之嫌?
五是“车主”为什么舍近求远,住在天通苑、安全膜安装时是在望京的1家服务店,为什么“车主”却离开现场开着车绕道西三环苏州桥到另一家连锁店、召集媒体记者进行“第二现场”采访?
六是根据报道研读,这位“车主”在“第二现场”召集了几位跑社会新闻的热线记者,当着众人面自己把没有问题的左车窗当场砸烂!为此说明安全膜“不防砸”!这违背常理的举动似乎说明此“车主”早就知道会有此“效果”,不然万一失了手,怎么面对请来的记者呢?
我老谢愚钝,觉得着六大漏洞似乎不能说明真相!但显然六大漏洞说明了以下6个认知:
一是只贴正、副驾座车窗的安全膜、而后车窗、后风挡不贴显然有悖常理——就像居家只装了防盗锁、却没装防盗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