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月的质量检查,日前,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正式通报呼和浩特地区汽车用纤维座垫质量情况,抽检批次中,合格产品为14批次,占总检查批次数的28.6%。此次共检查抽取了50家汽车配件专卖店销售的汽车用纤维座垫产品49个批次,涉及17家生产企业,经过对产品标识、纤维含量的质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为35批次,占检查总批次数的71.4%。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一、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三无”产品较多。49批次产品中,“三无”产品占总数的48.9%;没有明示产品“纤维含量”的占53.1%;没有明示“产品标准”的占61.2%。二、产品标注的纤维成分和含量与实际不符。如浙江省临海市福华汽车用品公司生产的“有福”汽车座垫,标识中纤维含量明示为“羊绒30%”,而检测结果全部为化纤,实属假冒伪劣产品。
经检验,哈尔滨市宝玉亚麻厂生产的冰峰牌汽车座垫,哈尔滨市雪中花汽车座垫厂的雪中花牌座垫,齐齐哈尔弘美亚麻针织厂的冰雪牌座垫,哈尔滨齐峰亚麻制品有限公司的齐峰牌座垫,黑龙江省冰峰亚麻有限公司的珠峰牌座垫,黑龙江省兰玉县冰花亚麻厂的雪中花牌座垫,黑龙江全帛亚麻公司的冷香牌座垫为合格产品。
针对检查结果,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执法人员要求销售者建立产品质量进货验收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责令经销者将其全部退回生产企业。与此同时,纤检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时,要详细阅读产品标识,没有产品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