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0日,《中国网》报道了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状告立邦中国侵犯该公司“美得丽”和“永得丽”商标一事后,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立邦”)立即约请本报记者,并称立邦并没有商标侵权,他们担心未来消费者会买错产品。
广州立邦两大产品被查封
立邦的法务经理陈复仁告诉记者,去年12月29日,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同时收到了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的立案通知,得知“立邦漆”旗下的“美得丽”与“永得丽”两个品牌,因“商标侵权”被广州保赐利化工公司起诉,并被索赔200万元人民币。立邦涂料(广东)公司没有收到诉状,不过今年1月7日左右,广州市工商局下属的几个分局,查封了一些立邦公司在广州的财产和涉及到这两个产品的物品。
立邦律师:两个名称并不是商标
立邦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乃蔚认为,从表面上看,“美得丽”、“永得丽”两个商标已被注册,立邦似乎是构成了侵权。但立邦旗下的“美得丽”、“永得丽”并未作为商标使用,而是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存在,并不构成侵权。并且,立邦漆有4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市场累计了10多年的品牌知名度,具有“在先权利”,消费者正是认准“立邦”牌的“美得丽”、“永得丽”才去购买的,不会与其他厂商的“美得丽”、“永得丽”发生认知混淆。在这样的事实面前,立邦公司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裁决。立邦表示,公司会在法律上争取到“不侵权”的裁定;至于要不要申请撤消保赐利的“美得丽”、“永得丽”商标,立邦保留权利。“如果有一天法庭说立邦是侵权,我们肯定会遵守这个裁定”,陈乃蔚说。
立邦:担心消费者以后买错产品
当记者询问,目前两个产品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以及两大产品在立邦公司产品线中的占有率时,立邦中国公司市场总监邹锦全说,以5公升的产品为例,这两个产品目前的零售价是130元到160元左右,属于中档产品。虽然两个产品在华有一定的需求,可并不是最重要的产品,但消费者还是很信赖它,至于销售额则属于商业秘密。另外他说,两大产品的市场反应很好。邹还说,“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有一天它已不是立邦的两个产品,但是消费者买了其他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会对他们形成误导。我们认为这个产品很重要,累积了这么多年的知名度,如果某人说这个是他们的,那么其可以利用这两个名称来扩大(他们的知名度)。”